学校团委会领导
团委书记工作职责
团委书记在学校党总支部、上级团委的双重领导下,负责主持学校团委的日常工作。主要职责:
1.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,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。
2.主持召开团委会议和团支部会议,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对重要问题做出决议,组织贯彻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3.负责组织、制定并实施团委的年、月工作计划,指导各团支部工作,做好团委学期、年度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。
4.正确表达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,了解学生的需求,掌握不同时期学生团员的思想动态,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,关心团员的学习和生活,及时反映并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。
5.了解所属团支部建设情况,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进、调整和充实工作,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团委委员的作用。
6.制定发展团员计划,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。
7.抓好团干的培训工作,努力提高团干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。
8.负责接待、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团员的申述工作。
9.协调好团与党政之间的关系,协同政教处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,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学校文艺工作。
10.负责学校升旗仪式的组织工作,负责学校广播室工作。
11.负责学校团队活动的组织、指导和检查工作。
12.完成有关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徐阳:团委书记,分管学校团委会,学生会
梁平:团委副书记,协助团委书记分管团委会,学生会,学生社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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